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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5年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

2025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和我省的实施意见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服务云南高质量发展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2025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

二、认定范围和类别

面向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在全省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中选拔认定云南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实务人才各若干名。

三、认定方式

2025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具体工作按照《2025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进行。各类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按照《方案》规定的条件,结合自身情况提出相应类别的人才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当地州、市知识产权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后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省知识产权局成立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人才评审委员会对专家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后报省知识产权局批准并公布结果、颁发证书。

四、有关要求

各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要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深入辖区了解知识产权人才状况,按照本通知和《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和指导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特别是要紧扣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着重发掘和推荐具有专业特长的人才,重点是我省具有高新技术和创新能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以及涉及高原特色农业、地理标志产品等重点产业领域的专业人员,确保选拔和认定出一批德才兼备、专长突出的知识产权人才。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战略发展处 老师

电话:(087164566829

电子邮件267134390@qq.com

邮寄地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806办公室

邮编:650228

 

附件:2025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实施方案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202553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做好2025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更好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根据《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结合2025年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及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以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急需的高端和实务型人才为重点,通过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发掘与培养,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梯队,为云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为创新驱动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

2025年在全省范围内认定3类知识产权人才:云南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云南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和云南省知识产权实务人才(以下简称实务人才)。通过对人才的选拔和认定,充实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的数量规模,通过对各类人才有计划地重点使用和培养,提升知识产权人才的整体素质,统筹推进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人才资源开发利用。

三、认定范围与条件

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及实务人才主要从全省工业企业、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社会组织等主体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中选拔产生。3类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应符合《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

四、申请和认定程序

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遵循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兼顾的标准。认定人选以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认定程序按照个人申报、逐级推荐、专家评审、择优选定、社会公示的程序开展。

一)申请人申请。申请人对照人才认定条件,选择申请意向,按通知要求填写《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所在单位审核批准。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所在地州、市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州、市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定推荐类意向,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专家评审。省知识产权局成立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组织成立由知识产权各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知识产权人才的评选工作。专家组对州、市知识产权局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各类人才的申请材料分类进行评分,提出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和实务人才人选建议。

认定。评审委员会对专家组提出的人选建议进行审定,通过审定的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和实务人才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知识产权局认定并颁发认定证书。

已被评选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或全国知识产权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的人员,经自愿申请、省知识产权局审核确认后,直接认定。

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经济及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认定条件。

五、有关要求

(一)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3.在云南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

4.知识产权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典型案例的项目报告、调研报告、总结,法院判决裁决、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的裁定文书等材料复印件;

6.证明材料中涉及到的相关论文、标准、著作等篇幅较大的文件只需提供可证明申请人参与该项工作相关页(如知识产权论文标题页、标准的封面及《前言》、著作的封面及封底、课题或项目结题报告封面及其他如各类证书、推荐信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7.由相关部门提供参与制定或起草政府部门知识产权意见、规划、计划、办法的证明材料;由相应单位提供承担或参与企业知识产权项目的证明材料;

8.获得国家级和省政府有关荣誉的证明材料;

9.其他证明材料。

(二)材料装订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文字材料需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标准排版,加装封面(样式见附件2封面颜色要求为领军人才红色;高层次人才黄色;实务人才蓝色)后按顺序无线胶装成册。不符合排版标准和装订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

(三)材料提交。申请材料由各州、市知识产权局汇总(每个申请人1份)以后202572518:00统一报省知识产权局可编辑电子的《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申请表》《2025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同时发省知识产权局联系人邮箱

六、其他

涉及本次认定申请的相关文件资料和表格到公开邮箱ynqiwz@126.com(密码bzh1310)的“文件中心”下载。

 

附件:1.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申请表

      2.2025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申请材料(材料合封面样式

3.2025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申请人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