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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39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征求意见、组织考察等程序,并经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现将云南省拟正式推荐的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予以公示

一、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1个)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收费管理科

、公示期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1210日至1216日)。

、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意见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871-631135900871-63118519

0871-63113595(传真)

电子邮箱:fgwjgtkc@yn.gov.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84

邮政编码:650041

 

附件:云南省拟正式推荐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简要事迹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0

 

 

  

附件

 

云南省拟正式推荐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简要事迹

 

一、云南省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拟正式推荐对象(1个)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收费管理科

简要事迹: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收费管理科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履行价格收费管理职能中政治站位高、方向把得牢,宗旨意识强、立场站得稳,法治观念深、底线守得严,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保障民生福祉、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价费政策支撑和保障。严格执行国家、省发布的定价目录,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高质量完成供排水价格调整、城市公益性公墓定价、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及配气价格校核等价格工作。建立健全价格政策后评估长效机制,高效受理、处置各类价格咨询、投诉举报,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殡葬领域收费、停车收费等专项整治行动,维护群众权益。多年来,全科人员保持“零违纪”、“零违法”的廉洁记录,树立了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